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因为银根紧缩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
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
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
,他的机票和饭费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
。对他说,并且不设上限。作为奖励
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
,德国有很多荒唐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
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
